个人档案应当存放在哪?——合法规定下,个人档案的存储处所
个人档案,是指证明个人基本信息、学习和工作经历、荣誉和奖励、职称和职务、考试和培训等方面内容,具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个人档案应当存放在下列机构:

学校的人才中心
如果是毕业生的档案,可以找学校帮忙转到人才中心。如果档案被毕业生带离学校,可以拿着档案找原毕业的学校密封,再让学校公对公的形式转到人才中心。
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中心
如果是离职后的档案,一般是由原工作单位公对公的形式转到工作所在地的人才中心或户籍地的人才中心。如果档案在离职后仍在个人手中,需要找原单位重新审核密封,再转到人才中心。
档案服务机构
如果学校或者原单位不帮忙处理档案,可以找档案服务机构,把档案存入人才中心。在档案服务机构的协助下,个人档案也可以得到妥善保管。

总之,个人档案是重要的档案资料,应当得到妥善保管。个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档案存放情况,及时查看档案,确保档案信息的完整和准确。同时,也应当积极掌握个人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便于自己及时申请处理和查询个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