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转递应该需要的资料
档案转递,指的是把原先存档的档案转移到另一个机构或者组织,为了保障档案安全性和准确性,以下是档案转递应该需要的资料:
身份证明
在办理档案转递时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证明本人是档案交接的合法发起人,身份证明可以是身份证、护照、驾照等身份证件。
盖章文件
盖章文件指的是能够证明档案流转过程的文件,例如:单位的加盖公章的档案流转单、人事档案辅助管理平台的转递凭证、原单位的转存凭证等。
转档申请
转档申请是指需要转移档案的主体向有权管理机构提出的书面申请,申请中必须包含转移的档案类型、数量、接收机构、拟定接收时间等关键信息。
档案目录
为方便接收方进行筛选、查阅,转移的档案应当附带档案目录,目录中应当详细列明档案材料的名称、数量、所属卷宗、起始日期、终止日期等。

档案转递应该需要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盖章文件、转档申请和档案目录等,真实、完备、准确的资料是保证档案顺利转移和安全管理的基础。